彼得原理(The Peter Principle)正是彼得根据千百个有关组织中不能胜任的失败实例的分析而归纳出来的。其具体内容是:“在一个等级制度中,每个职工趋向于上升到他所不能胜任的地位”。彼得指出,每一个职工由于在原有职位上工作成绩表现好(胜任),就将被提升到更高一级职位;其后,如果继续胜任则将进一步被提升,直至到达他所不能胜任的职位。
由此导出的推论是:“每一个职位最终都将被一个不能胜任其工作的职工所占据。层级组织的工作任务多半是由尚未达到胜任阶层的员工完成的。”每一个职工最终都将达到彼得高地,在该处他的提升商数(PQ)为零。至于如何加速提升到这个高地,有两种方法。其一,是上面的“拉动”,即依靠裙带关系和熟人等从上面拉;其二,是自我的“推动”,即自我训练和进步等,而前者是被普遍采用的。
彼得认为,由于彼得原理的推出,使他“无意间”创设了一门新的科学——层级组织学(Hierarchiolgy)。该科学是解开所有阶层制度之谜的钥匙,因此也是了解整个文明结构的关键所在。凡是置身于商业、工业、政治、行政、军事、宗教、教育各界的每个人都和层级组织息息相关,亦都受彼得原理的控制。当然,原理的假设条件是:时间足够长,层级组织里有足够的阶层。彼得原理被认为是同帕金森定律有联系的。
彼得原理的影响
对一个组织而言,一旦组织中的相当部分人员被推到了其不称职的级别,就会造成组织的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导致平庸者出人头地,发展停滞。因此,这就要求改变单纯的“根据贡献决定晋升”的企业员工晋升机制,不能因某个人在某一个岗位级别上干得很出色,就推断此人一定能够胜任更高一级的职务。
要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员选聘机制,客观评价每一位职工的能力和水平,将职工安排到其可以胜任的岗位。不要把岗位晋升当成对职工的主要奖励方式,应建立更有效的奖励机制,更多地以加薪、休假等方式作为奖励手段。有时将一名职工晋升到一个其无法很好发挥才能的岗位,不仅不是对职工的奖励,反而使职工无法很好发挥才能,也给企业带来损失。
对个人而言,虽然我们每个人都期待着不停地升职,但不要将往上爬作为自己的惟一动力。与其在一个无法完全胜任的岗位勉力支撑、无所适从,还不如找一个自己能游刃有余的岗位好好发挥自己的专长。
彼得原理的评价
彼得原理道破了所有阶层制度之谜。凡一切层级制度组织,如商业、工业、政治、行政、军事、宗教、教育各界,都受彼得原理控制。最明显的莫过于我国政府现行的人事制度。我国有关干部任用和政府现行公务员制度中明确指出,提升到某一级别的职位必须在下一级(或半级)职位中任职达到一定年限,逐层向上提升,并将选拔范围放到最小的圈子,最后的结果正如彼得原理所推导:大部分的领导职位是由不能胜任的人所担任。
由于企业实行的也是层级制度,也存在同样的隐患。
由此可以解释:政府为什么效率不高?做领导的不做事,做具体事情的不是领导;国有企业为什么办不好?企业套用政府现在的行政级别制度;为什么官僚在每一个社会中都存在?等等。
如果简单地将企业的人分成两类,那么将存在两类人。第1类:能胜任现在的工作,但基本已“定型”,不具备自我提升的素质,永远只能做好现职工作,再向上升一级就是错误;第2类:不但能胜任现在的工作,也具备自我学习、自我总结、自我提高的素质和能力,能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从而胜任所有的职位。
由此可见,企业的用人之道可简单地概括为:发现并培养第2种人。由此推导的结论是:必须充分认识到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并有效运作,发现(包括招聘和在企业内部发展)并培养企业每一职位的接班人,在人力资源上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潜力。
提升是将一名员工从前任职位调到需要负责更多职能、担负更大责任的职位上去。一般,随之而来的是更高的地位和更多的工资。提升的动因可能是对过去工作表现突出的报偿,也可能是企业为了更好地使用个人的才能和能力。
根据《彼得原理》一书的见解,管理人员有时会被提升到他们所不能胜任的层次。特别是有这样的情况,管理人员在其职位上取得了成就,从而使他提升到较高的职位,但这一职位所需要的才能却常常是他所不具备的。这样的提升会使该管理人员无法胜任工作。这种现象在由销售、财务、生产等部门经理中选拔总经理时表现得最为突出。
由于表现出色的员工被从原岗位上不断地提升,直到他们不能胜任为止,但这个过程往往是单向的、不可逆的,也就是说,很少被提升者会回到原来他所胜任的岗位上去。因此,这样的“提升”最终的结果是企业中绝大部分职位都由不胜任的人担任。
这个推断听来似乎有些可笑,但决非危言耸听,甚至不少企业中的实际情况确实如此。这样的现象还会产生另外一种后遗症,就是不胜任的领导可能反而会阻塞了可能的胜任者提升的途径,其危害之大可见一斑。
尽管我们必须重视管理人员成长可能性并通过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等手段来激发他们的潜能,但彼得原理可以作为一种告诫:不要轻易地进行选拔和提拔。解决这个问题最主要的措施有三个:
第一,提升的标准更需要重视潜力而不仅仅是绩效。应当以能否胜任未来的岗位为标准,而非仅仅在现在岗位上是否出色。
第二,能上能下决不能只是一句空话,要在企业中真正形成这样的良性机制。一个不胜任经理的人,也许是一个很好的主管,只有通过这种机制找到每个人最胜任的角色,挖掘出每个人的最大潜力,企业才能“人尽其才”。
第三,为了慎重地考察一个人能否胜任更高的职位,最好采用临时性和非正式性“提拔”的方法来观察他的能力和表现,以尽量避免降职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如设立经理助理的职位,在委员会或项目小组这类组织中赋予更大的职责,特殊情况下先让他担任代理职位等等。
成功企业的用人之道包括:1、适当引进外来人才,好处就是用现成的人才,避开“彼得原理”所涉及的后果;2、在企业内部逐步提升,重视潜力,重要的职位大多数由所能胜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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