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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企业不同的观念:精力有限,应主攻客户,还是竞争对手

销售本是逻辑最清晰的动作,企业与客户一卖一买,一供一求,二元对立简单直接。站在企业的角度看,只要处理好与客户之间的关系,企业创造财富之路便顺畅无阻。

解析企业不同的观念:精力有限,应主攻客户,还是竞争对手

然而在现实中,买卖经营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财富之路上还有着另一个角色,即竞争对手。竞争对手会带来竞争,其存在使企业除了要照料与客户的供求关系,还要面对与对手的竞争关系,更要平衡协调供求与竞争两种关系。

竞争是绝对的。创业者早在前期挖掘商机、分析行业及调研市场时就应该对企业未来要面临的竞争有所认识。开创新生行业的先行企业短期内可能不会有竞争对手,但随着企业的逐渐发展,其所运作的商机会逐渐显现,行业很快便会出现新进入者,竞争随即展开。

在成熟行业中形成垄断的企业在一段时间内或许可以“一统天下”消除竞争,但天下大势本就“合久必分”,一旦垄断企业的业务经营没能稳固住垄断局势,使行业市场出现缺口商机,那便会有企业“揭竿而起”,与垄断企业展开竞争。即使垄断企业能够“稳坐江山”,但随着行业的衰退,企业也会面临转型,这意味着企业即将加入另一个行业的竞争战局。

因此,不论是哪个行业,处在何种生命期,也不论行业既有的竞争格局是完全竞争、垄断竞争、寡头垄断,还是完全垄断,创业者都应将竞争视作业务经营的常态。只要企业存续,就会面临竞争。面对常态化的竞争,创业者所持的不同态度决定了不同的竞争观,根据不同创业者格局程度可粗略地将竞争观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竞争观格局较小,持有该类竞争观的创业者视竞争对手为财富之路上的拦路虎,欲“杀之而后快”。这样的竞争观会驱动企业对竞争对手进行全力攻杀,引发行业的恶性竞争。企业不惜代价也要消灭对手,在持续的激烈搏斗中,企业可能会迷失方向,遗忘了创造财富的初心,眼里只有与对手的你死我活,所施手段的核心目的也可能渐渐由“利己”变为“损人”,甚至不惜“损己”。在“解决”掉对手以后,企业也许会满身伤痕,但通常其与客户之间再无阻碍,两者关系重新变回二元,创造财富的初心也会慢慢回归,至此一边养伤,一边继续向前行进。

持有第二类竞争观的创业者能始终铭记创业的初心,将竞争视作财富路上的阻力,要顺利前行就需要增大牵引力以克服阻力。牵引企业沿正确方向行进的是与客户的供求关系,而与对手的竞争关系只是与客户保持良好关系的干扰。拥有此种竞争观的企业会将主要力量投放在客户身上,当客户青睐某企业时,就意味着对其竞争对手的冷落,竞争阻力自然就减小了。竞争对手彼此之间为获取客户的心而专注于提升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并竭力营销取悦客户,少有精力相互对攻,所施展的手段多为直接利己,仅间接对对手造成损伤,形成竞赛式的良性竞争。在良性竞争下,不但企业能够保持奔向财富的前行步伐,财富之路也将因各竞争者的不断努力而变得风景宜人。

最后一类竞争观,不但明确以客户为导向的前进方向,更对竞争阻力有着更高层次的认知。这种观念认为,财富之路不是独木桥,其宽度足以容纳一众企业并排而行。竞争对手之间未必非要相互对立,大可以通过合作来携手同行,可以各凭比较优势取长补短,形成共赢。如此,阻力也就被巧妙地转化成动力,自己和合作伙伴都能够更快更好地在财富路上前行。当然,达成合作需要契机,即需要一定的“天时”“地利”“人和”。企业未必一定能与对手建立团结合作的伙伴关系,但拥有合作观念就会始终将合作共赢放在首位,一旦契机出现,企业就可以果断施用相应的手段与对手合作,使竞争产生的不必要消耗降至最低。

竞争观是创业者面对竞争的主观态度,能决定企业在特定情况下的行进方向。不难发现,以客户为导向的竞争观是有助于创业企业成长发展的。但企业具体是以客户为导向竞争还是以竞争对手为导向厮杀,还要参看行业市场的客观状态。当主观观念与客观环境相契合时,创业企业便能借较小的竞争压力全力攻关客户,专心于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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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21-01-04 阅读:676 分享到: